没有
结婚证怎么
离婚,一般而言有这么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没有办理
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
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
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
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
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可以协商或者要求
解除同居关系、
分割财产。这两种情况,如果双方自愿,也可以先共同到婚姻
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第二种情况是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要离婚的话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调取婚姻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出具婚姻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