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或者实际车主。借名买车,发生
交通事故后,应当由驾驶员或者实际车主承担责任,名义车主没有责任,因为名义车主对车辆没 有实际控制权,没有从车辆的营运中获得利益。 这种情况类似于借用车辆,所以,名义车主不需要承担责任。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 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借名人的风险
1是被借名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
车辆过户手续。
2是被借名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
3是借名购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购车指标属于一种许可资格,所以,是不可以作价买卖的。因借名购车违反了相关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审判实践中,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