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2、准备申报文件,资料
3、投资人准备相关资质此部分与上述申报资料同时或提前进行,由投资人按照《融资性
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准备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所需的相关资质,包括办公地点,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出资资金等等。
4、申报材料至拟设地所在区政府所有申报材料及资质准备好后,首先申报至拟设地所在区经贸局。
内容包括:
1、背景情况介绍。
2、试点工作方案。
3、日常监管及风险处置承诺。
4、
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
5、申报材料至监管部门区政府初审通过后,区政府将申报方案连同主发起人的申报资料上报至*市金融办,市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并提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建议并报省金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