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是的。
协议离婚时,民政局办理完
离婚发放
离婚证,并在原
结婚证上盖上“双方已离婚,此证已作废”或“注销”的作废戳,有这个戳再加上离婚证就表明已经离婚了。
2、《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
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办理
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 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 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
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
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