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 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 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 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公证员应当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
(二)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
(三)为本人及
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
(四)私自出具公证书;
(五)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六)侵占、挪用
公证费或者侵占、
盗窃公证专用物品;
(七)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八)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
个人隐私;
(九)法律、
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