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
抢注”,若确定为恶意抢注,在还未抢注成功时可以在对方
注册商标的初审
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
商标的
证据. 若已被恶意抢注成功,可以提出无效申请,撤销申请和司法
起诉,同时也可以私下解决。
(一)明确对方是否为“恶意抢注”
1、申请人为了谋取
不正当利益,比如:想要高价卖给你;
2、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比如:明知是你使用的商标,还故意抢注;
3、已被抢注成功;
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定义成“恶意抢注”,我国《
商标法》规定:“申请
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恶意抢注的解决办法
1.商标在注册过程中
①提出异议:在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公司商标的时候,可以在对方注册商标的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异议,并提交自己企业公司使用商标的证据.
2.商标已被抢先注册
①无效申请:据《商标法》第45条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恶意抢注了商标,作为在先权利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商标无效.如果是
驰名商标的话,就不受时间的约束.
②撤销申请:如果他人恶意抢注后三年未使用商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③司法起诉:可以去法庭向恶意抢注者提出
法律诉讼.
④私下协商:提出异议的情况是要在商标比较出名的情况下才会比较容易成功,而如果商标价值对公司很重要,就只能先协商购买转让了
最后,
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或撤销的时候,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证明这商标你最先使用,提交的资料应当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