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财产可以
抵押贷款,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农民住房
财产权抵押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宅基地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以农民住房所有权及所占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
抵押、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
符合条件的农民住房所有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贷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
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
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
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
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