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司法解散,是公司治理发生严重困难、陷入僵局时,公司股东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公司的制度。公司司法解散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经营管理上的严重困难既包括日常生产经营上的困难,又包括公司事务管理上的困难。
2、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这种重大损失既包括己发生的,也包括将要发生的情况。
3、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申请解散。
法律依据: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