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家给女方12万的彩礼钱,女方家在领结婚证的前两天刷卡买的92800元的车钱,结婚一年,女方家起诉离婚了,法院判这个车是女方妈出的钱买的车,所以这个车属于公共财产,离婚要给女方赔付3万,我想问一下,男方家有当时给彩礼时的图片,这可以做为新的证据申请重新审理吗?
[律师回复] (一)彩礼是在登记前送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需返还,如果是在登记后送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二)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