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对
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
起诉讼。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
行政复议:
(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
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
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
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
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
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