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离婚协议需要带。法律规定,办理
协议离婚时,双方
当事人应携带本人的居民
身份证和户口簿及
结婚证、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协议、和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相关
离婚材料审查之后,符合
离婚条件的,会予以
离婚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即
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
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的
抚养权、财产、
债务处理的共识。离婚协议上注明不要
抚养费后期可以以子女的名义
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是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约定不要抚养费是对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权利的剥夺,该约定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
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
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