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破裂,男方
拒绝离婚,女方可以通过
诉讼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夫妻感觉破裂的
证据需要提
起诉讼方主张的相关证据进行证明。在没有法定
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离婚涉及双方利益。当双方有分歧时,法院会考虑给予和解的机会。所以
第一次起诉离婚是没有法定理由的,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法院不太可能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