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如果违反的是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无效。如果协议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如果违反的不是强制性规定,则视具体情况来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
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