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违约责任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不可以同时主张的,违约责任是一种约定责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担责方式有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和实际履行;
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
赔偿的是
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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