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原告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
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予以
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作出书面答辩。最后
开庭审理,法院做出判决。
婚姻登记机关对
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
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
抚养、财产、
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离婚证。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
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经
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离婚协议的书写内容要包括协议重点,以及详细内容的叙述。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申明离婚是否出于自愿;子女的
抚养权;夫妻双方债权以及债务如何处理;夫妻双方
共同财产婚后归属或
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内容】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
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文字解答如不能解答您的具体问题,可以在线留言,以获取一对一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