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如果法院是按普通程序来审理
行政诉讼案的,要六个月才判决,该期限从
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按
简易程序来审理的,则由审判员在立案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内审结。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
民法院对
公开审理和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
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
当事人上诉权利、
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
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
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来
律图网在线咨询,我们的律师会帮你制定一份强有力的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