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
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
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实际来决定。
2、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
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
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
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法院依照原告方的
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
证据情况对是否
准予离婚,以及如何
分割财产,子女
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
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
逾期不提起上诉,
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
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
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
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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