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需要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要求需要公示信息(即时信息)。包括: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
认缴和
实缴的
出资额、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权转让等
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
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
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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