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
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
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
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
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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