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职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一般用人单位不可以
解除合同的。若用人单位要变更
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或岗位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
协商一致的情况才可变更;若是要求延长工作时长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
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
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
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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