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公司市内搬迁如果职工不去并且因此而
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补偿,而不是
赔偿。公司搬迁须向全体职工征求意见。一般对于同意到新地址工作的,双方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
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内容】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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