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车辆
违章被电子眼拍到的,最迟应当在收到违章驾驶信息后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根据规定,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系统后五日内,按照
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通知违法
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法律依据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
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
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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