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根据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
贷款逾期超过3个月仍未还还款的,在经过发
放贷款的银行依法
催收到期的贷款多次之后无果,可以按照
借款合同或者
担保合同有关约定,向法院
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会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
其中包括冻结
逾期贷款人以及提供的
贷款担保人名下所有的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或者基金等等,或者查封逾期
贷款人以及提供的贷款担保人名下已经
抵押或者被
质押的财产等等。
在法院审理判决下来之后,若贷款人仍不还款的,则发放贷款的银行可向人
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依法
强制执行贷款人的财产,一般会将其名下财务做扣划存款,拍卖
抵押物质押物以用来还清银行的贷款损失。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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