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探视权是不是包含把孩子带回家住几天

1.6k浏览 帮助15人
专业服务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在线咨询,律师1对1沟通
最新修订 | 2024-02-23
【问题解析】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律图以严谨、专业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法律问题解答和指导的服务,只需在线输入法律问题,即可获得解答。
探视权是不是包含把孩子带回家住几天
投诉/举报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平台对所呈现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功能性不作任何保证。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6字,预估阅读时间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答? 125675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探视权是不是包含把孩子带回家住几天
一键咨询
  • 167****1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4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42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5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8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4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8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8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3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1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4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3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1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2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3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1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7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7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2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0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2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1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盐城181****388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4866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315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探视权包括能把孩子带回家住吗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4浏览 2024-09-26
探视权包含什么方式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探视有哪些方式?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而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 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判决决定。 二、探视权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也就是说,孩子父母可以就探望的时间进行双方协商。如果谈判破裂,或者协商不成,人民可以作出最终判决,而最终判决的时间,即便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同意也必须执行。 此外,一般探视到子女成年时,子女就可以自己决定是否接受探视,也就是说,子女在成年后有了见父母或者不见父母的自主选择权。 三、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因此,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一)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三)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四)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五)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408浏览
探视权包括能把子女带回家住吗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3浏览 2024-10-07
探视权的行使包含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对于探视权的行使包含哪些规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探视权的行使有哪些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行使探视权的主体 婚姻法明确将探视权的主体界定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其实,除父、母外,探视权的主体还应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因为探视权主体范围的扩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也符合我国的家庭伦理。司法实践中,因父母工作等原因,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者比比皆是,因某种原因父母离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拒绝祖父母、外祖父母探视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情形时有发生,因法律没有规定其享有探视权,所以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建议将探视权主体范围作适当扩大,这样既从法律上更广泛的保护了亲情关系,也体现了我国的家庭伦理观念。当然探视权的主体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直系亲属的范围内,否则,纠纷太多,不利于矛盾解决和社会稳定。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对探望的方式,无论是当事人协商或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探望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上门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时间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视权。但这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对离婚时矛盾不大的,就可以采取,对矛盾大的不宜采取。这样,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带走逗留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是子女已经上托儿所或读书后,放寒、署假时,可以带走子女,与其生活一定时间,以行使探视权。这种方式无论从子女健康成长,还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大到社会的文明发展和稳定来说,都有优越的一面。不管选择什么时间和哪种方式行使探视权,都应按照协议或判决执行,在协商一致,相互协助的情况下进行,确保探望权利的实现。
441浏览
探视权包括可以把孩子带回家住吗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2浏览 2024-10-28
探视权是否包含带孩子回家住的权益
探望权,离婚后父亲或非直接抚养母亲有权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望、交流,是亲权衍生的法定权利,基于父母身份持续,无论是否直接抚养,非抚养方都应享有此权利。
4浏览 2024-06-12
探视权仅限白天吗,包含过夜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探视权仅限白天吗,包含过夜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探视权仅限白天吗,包括过夜吗 一般不包括过夜。只有探视权没有监护权,所以不能单独带孩子回家。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你的探视给孩子心理带来不良的影响,她有权申请让你停止探视。 婚姻法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具有权利主体的单一性、情感利益的特定性和精神利益非财产性三个基本特征。 探望权是指父或母对与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具有实施联系、了解和增加感情因素的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情感利益,婚姻法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 上述规定的探望权人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 的继父母,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不能成为探望权主体。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它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他们相互接触,交流感情,从精神上、心理上尽量减轻因父母的离婚而带给未成年子女的伤害,让未成年子女能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地成长,该权利具有如下特征: (一)权利主体的单一性。 由于探望权的对象是与父或母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因此,探望权的主体只能是父或母单独享有,而不是父母共同享有。这是由探望权的特定性所决定的,权利人不能允许他人使用其探望权,也不得转让、抛弃或继承,探望权不可与权利人的人身分离。 (二)情感利益的特定性。 它是特定人之间的感情交流,如父与子女之间的情感利益,或者母与子女之间的情感利益,而且这种情感具有人的伦理性。 (三)精神利益非财产性。 探望对未成年子女具有减轻伤害的功能,能满足子女接受父母双方关爱的需要,避免子女因缺乏父爱或母爱而变得自闭抑郁,或者变成社会的问题少年。探望权具有这种从情感上得到支持、心理上得到满足的精神利益的特征,使探望权从父母照顾权中分离出来,成为亲属法上的一种特殊身份权。 现行婚姻法对探望权的规定的现实意义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三款肯定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享有的探望权;尊重当事人行使探望权的自主协商性;并规定了对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望的中止及恢复。这是在以前的婚姻法中没有的,笔者认为,它的成文规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1、符合父母子女身份和血缘关系。 夫妻关系与父母子女关系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两种关系。夫妻关系是男女双方自愿结成的婚姻关系,依照法律程序而成立,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而解除;而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人为地进行解除。因此,离婚只能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消除父母子女关系的身份和血缘关系。父母子女之情,属于天理人伦, 犊之心,渴望父母疼爱之意,人所共知。在法律上规定父母探视子女的权利,确属必要。 2、易于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的调解解决。 以前,由于没有探望权的规定,许多离婚双方当事人怕孩子一旦随对方生活,自己就再也看不见孩子了,所以坚决不肯放弃抚养权。而有了探望权规定后,“看孩子”有了保障,在离婚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上就有了很大的商量余地,从而有利于离婚案件的解决。 3、为探望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长期以来,在审判实践中存在探望方面的纠纷,出现问题后,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理和执行上缺乏明文依据,致使许多这方面的纠纷处理得不及时、不到位,也容易导致矛盾激化。因此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探望权,填补了这一法律空白,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安定。 虽然有些人认为这一规定过于原则,应当具体化以便于操作。但笔者却认为,作为基本法,特别是婚姻家庭方面的基本法,发条应以原则性规定为好,因为一是考虑到法律的稳定性,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时期,会不断出现许多新事物、新情况,如果法律规定过于细化,则可能朝令夕改,令人心不稳;二是考虑婚姻家庭案件千差万别,规定过于细化则可能机械而不合情理。特别关于探望权方面是初行规定,还需要在实践中试行总结可操作经验,因此,以规定原则为好,具体操作可由执法者不断总结反馈,由最高院进行司法解释。
334浏览
探视权是否包括把孩子带回家住几天
可以的。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44浏览 2024-09-03
探视权的行使中止恢复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探视权的行使中止恢复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探视权的中止和恢复 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权利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存在以下情况,相关人员可以向提出申请,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权。 一是权利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视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是权利人在行使探视权时,采取打骂、虐待子女,使子女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学习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是权利人具有其它原因(如权利人患有易传染疾病等),不能正常行使探视权的情况。 二、探视权的定义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的民事权利。 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方式,而不解除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望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而离婚的父母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自己子女既无法律依据又不符合情理,更与现代文明社会发展不相一致。婚姻法增设探视权的条款,一方面更加细化了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使父母承担抚养子女的法律义务更加具体化,不仅体现父母对子女物质利益上的帮助,而且也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精神上的关心和培养。另一方面,也可避免离婚后抚养子女一方拒绝对方探视的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也加强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法律责任,使支付抚育费义务和拥有探视权的权利对等,促进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三、探视权的行使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当事人如何行使好探视权,应当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行使好探视权的请求权。这种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自然主张权,即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视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必须象主张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样,主张行使探视权,要求与解除夫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并解决,并一同写入法律文书中,作为日后行使探视权和履行协助义务的依据。登记离婚或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讼。 二是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要明确。当事人协商或判决,都得对探望的方式和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方式一般可选择“上门探望式”、“带走逗留式”等。上门探望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母,在一定的时间到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中行使探视权。但这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对离婚时矛盾不大的,就可以采取,对矛盾大的不宜采取。这样,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带走逗留式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带走子女,与其生活一定时间,以行使探视权。这种方式无论从子女健康成长,还是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大到社会的文明发展和稳定来说,都有优越的一面。不管选择什么时间和哪种方式行使探视权,都应按照协议或判决执行,在协商一致,相互协助的情况下进行,确保探望权利的实现。 三是要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的权利,但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学习成长。不能为了行使探视权,使子女在身心健康、生活、成长、学习方面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采取探望的时间和方式方面,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如对哺乳期内的子女,就不应采取“带走逗留式”;对上学的子女就应在其假期或休息日进行探望等。在保障有利于子女(下转第59页)(上接第52页)身心健康同时,也要保障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以权利人的探望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为借口,侵犯权利人的探视权。只有采取互利原则,才能本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抚养方的抚养权利行使和探望方的感情交流的心理需要。 如果上述情况消失,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同时,可看到探视权是一种请求权,它的中止和恢复必须经当事人的申请,由依法征询当事人的意见后,裁定中止探视权或通知恢复探视权。当事人不能自行作出,也不能未经当事人申请依职权作出。
411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安心问
服务承诺
专业服务
18W+认证律师,年普法人次15亿+,律图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认证
该律师已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及执业资格等严格审核,确保律师真实且专业,可放心委托!
退款保障
律图全程保障您的消费权益,律师未服务将自动退款至支付账户。
用户真实评价
  • 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慌乱,还好有你们给予帮助和指点!
    182****7853
  • 律师说的很清楚,我一下子就听的明白了,值得信赖!
    151****5239
  • 对待我咨询的问题,给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及对应的法律政策!有耐心的跟我解释所有的法律问题
    152****8172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