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离婚前钱给父母是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因为没有离婚前属于
共同财产。如果数额小的话,可以说是给父母送的礼。数额较大肯定属于财产转移。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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