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双投保不该获得双赔付。
第一,设立保险的目的是为了
赔偿投保人的损失,而不是作为获利的手段。
第二,根据先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重复保险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实际的保险价值。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
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
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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