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
民法典》规定可以
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未办理
结婚登记的,
彩礼应当返还。剩下两种是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后两种情况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离婚只有
诉讼离婚以及
协议离婚,没有
强制离婚一说。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
双方离婚为条件。
怀孕离婚彩礼满足法定情形就可以退。前述“法定情形”一般指: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且两种情形,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主张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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