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出借人在借款时应注意审查借款的用途,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债权都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是所有的
借款合同都有
法律效力。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的,则该
借贷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借款人借款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该
合同无效。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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