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向别人
讨债,拿别人东西做抵债,这种行为是
违法的,正常讨债不犯法。
但要是采取
限制人身自由、
非法拘禁、控制
债务人家人或小孩、不断打骚扰电话,随便拿人东西等手段,就是违法的。
情节严重,会构成
犯罪。
可以
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
判决生效后,可以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搬运其财产。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
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
执行措施后,
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
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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