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批贷款,买方是否需承担
违约责任是签署在条款中的,事情发生后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履行。法律依据:按照相关
法规规定,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与银行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致双方无法继续履行
购房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及损失赔偿。非因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
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以上法律条例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如果贷款办不下来是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则造成的,如买家资质不好或者卖家房屋产权有问题等,则买卖双方中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贷款办不下来不是因为买卖双方的问题,而是因为
银行贷款额度紧张等外部原因,则不构成违约,卖家应该退还买家已付的购房款,但不能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