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
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
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
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
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
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
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款,
起诉后要注意搜集对方欠款,以及欠款尚未归还的
证据,如可以提供
借条、
借款合同等证据材料。
3、如果法院判决后,
判决书的履行期限届满,
债务人还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
【法律依据内容】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
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
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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