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夫妻
还房贷期间可以正常
离婚。
夫妻离婚与在
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
共同债务无关,不管是否存在共同债务,都可以进行
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
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
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该债务如何分割或由谁来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但是,夫妻在离婚时对房贷债务的承担或分割约定,仅在夫妻双方间有效,对于房贷的
债权人,在
夫妻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内容】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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