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这其实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常接触到的
合同类型之一,其主要针对的对象便是
人身权益。
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要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总则的相关要求,充分展现了协议双方
当事人的真诚意愿,且协议条款未触犯任何法律
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人心,便应当被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文件。
然而,评估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有效性的关键因素却不仅仅止步于此,还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份协议签订
行为人必须拥有健全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协议双方必须对自身签订协议的意愿表达出真诚的态度;
再次,协议条款不得违背有关协议
法律效力性的强制性规定,更不能侵害
公序良俗的道德原则;
最后,双方契约关系应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所以说,我们需要在具体情境下去综合权衡人身损害赔偿协议的有效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