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招标方式通常分为国内和国际两大
类别。
以国内为例,招标时可依托报刊杂志、电子网络等多元化媒介途径,公布相关招标细则。
借助这一公开招募的形式,当规划的竞标周期结束后,招标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挑选出更符合要求的竞标者。
公示招标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手段,此举乃是指采购方按既定程序,通过面向全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可能的潜在供应商参与竞赛,其后,采购方将依据预先设定的评价标准,从所有参赛厂商中选拔出最优秀的一家作为中标候选人,最后与其正式签署政府采购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
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