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补偿支付方式的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1.在实际情况中,若
当事人确实面临无法全额支付
补偿金的困难,我们建议他们可与对方协商签订分期付款协议。
且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夫妻中的任意一方,若因其维护
子女抚养权、照顾老年亲人或协助配偶工作而承担了更多的家庭责任,在其选择
离婚之际,就有权利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而该要求也应该得到满足。
2.在此,我们提醒您注意新颁布并于开始施行的《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指出:
当夫妇二人需要就离婚事宜做出决定时,其共有的财产应首先通过彼此之间的协商来进行处理。
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则由当地法院依据财产的特殊性质以及所涉及利益的保护原则来作出最终裁定。
3.此外,该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同样对离婚补偿事项给出了详细的规定。
即,如夫妻中有任何一方因为履行
抚养子女、照看老人或者为另一半提供工作支持等道德义务而负担了过多的家务劳动,那么在他或她决定离婚之时,就有权向对方寻求生活物质上的援助,并且另一方必须愿意并且能够对此行为做出补偿,这是他们应尽的基本义务。
至于具体的补偿方式,则可以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
如果双方在此问题上仍然存在分歧,最后将由当地法院负责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