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抢劫罪与诈骗罪是否可以进行
数罪并罚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
毕竟,这两种
罪名是属于不同性质的
犯罪行径。
数罪并罚是一项司法裁决机制,指的是当一位被告人身负多种
犯罪行为时,人
民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对其曾经实施过的每种犯罪行为
定罪量刑,之后按照特定原则,统筹考虑所有罪行的轻重程度,最终决定要执行何种
刑罚。
然而,数罪并罚也并非简单粗暴的将多个罪行叠加起来惩罚,质言之,这只是一种先对犯罪分子的各个罪行单独进行定罪量刑,接着再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从而决定该罪犯应接受何种刑罚的
处罚方式。
关于数罪并罚的具体应用,我们需要遵循以下三大基本原则:
首先,犯罪分子必需要在同一时间段内实施了数个不同的犯罪;
其次,这个已经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必须是在
刑事审判之前发生的,或者是在审判结束后、刑期执行完毕前发现的尚未被处理的
漏罪,抑或是在刑罚执行期间,被告人再次实施新的犯罪行为;
最后,数罪并罚并非是简单地加重对犯罪分子的刑期惩罚,而需对其所犯过的罪行逐一作出判定,随后依据各项评估标准,制定出适合于这位罪犯的刑罚。
《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判处死刑和无期
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
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
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
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