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
起诉方面的审判结果,通常情况下需经过长达三至六个月的等待期方可得到。
在原告提出抚养费纠纷
诉讼请求后,首先应由孩子作为原告向被告——即涉案父母一方——索求
抚养费事项。
接下来,将相关诉状
递交给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机构,并缴纳相关的
立案费用。
此后,只需静待法院安排开庭审讯即可。
在开庭之前,请务必妥善整理并备齐相关佐证资料,包括
离婚协议书、
判决书等。
具体的所需材料如下:
首先,需提供孩子的户籍登记册或出生证明及相应的
复印件;
其次,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正本及复印件;
再次,提交
离婚证书正本以及其复印件;
最后,需提交
一式两份的
民事起诉状,以及预先交付的
案件受理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