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普通
刑事案件时,公安机关负责
收集证据,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后提交法院审理,其间还有专家鉴定团会对疑难问题深入分析讨论;
若发现不构成
犯罪,法院通常会建议检察院
撤案。
经过严谨的流程和层层把关,最后判为无罪的情况极为罕见。
公诉案件,即
刑事公诉案件,由各级检察机关依规代表国家对被告人进行
追责诉讼。
具体地说,当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结束并将案件呈交至检察院时,或者检察院经过自主调查确信被告触犯了
刑法,都会以提
起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开庭审讯。
这种由法律所授权的诉讼行为,我们称之为公权,也是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重要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