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若一方对于已签署的
离婚协议不予遵守或履行,则该次争议的法律保护期限为自约定的最后履行日期次日开始计算,共计长达三年时间;
2.在正在进行中的
离婚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
财产分配问题,其法律保护期为自相关事实被发现之日次日开始计算,同样也为时三年;
3.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倘若某一方发现配偶对
夫妻共同财产有所隐瞒、转移、变卖、毁坏或者通过制造
伪造债务来侵占配偶的
共同财产,那么这类情况的法律保护期限为自事实被发现之日次日开始计算,同样为期三年;
4.在签订离婚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某一方实施了威胁、欺骗等不当手段,那么这种情况下的法律保护期限为自婚姻关系结束之日次日开始计算,也是长达三年;
5.如果有人对已经生效的
判决书、调解书提出再审请求并认为这些裁决有误,他们必须在裁决结果发生
法律效力后的两年内完成此类程序,否则便会失去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