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款形式的货币
赔偿是凭借各种法定依据,由专业从事房屋评估业务的机构对面临
拆迁的房屋进行深层次的估值与衡量,从而得出具有较高可信度的
补偿金额构成体。
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类法定评估依据:
首先是市场评估价,它所代表的是当前被
拆迁房屋在房地产市场上的实际售卖价格水平,该价格是由严格遵守相关
法规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既定的估价目标,遵循特定的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步骤,采纳最适合的估价方式而得来。
其次,是价值标准
产权置换模式,这种模式的核心内容是要依法依规地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
产权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与计算后,再以全新的新建房屋来实现房地产产权价值的等值交换。
最后,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模式则是以房屋的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单位,在按照法律规定的应当安置的面积范围内进行无差异的异地产权住房调换处理,无需涉及任何差额补偿问题。《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