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朋友们,如果您是属于
债务方,但是却未能按时还款给
债权人,那么请注意,债权人并非可以随意地私下扣押您的车辆了哦!实际上,这是一种
侵权行为了呢。
他需要返还你被其扣押的财产,并且对付由此引发的
侵权责任。
然而,在特殊的情境中,教科书般标准的侵权行为是不成立的,这种情况在法学界称之为“
留置权”。
那么要想建立起这个“留置权”到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首先,债权人需要其按照保管协议、
货物运输合同、制作承揽协议等各种形式的合约,去合理合法并实际控制
债务人的流动资产。
然后呢,就是这些债权和相关的动产之间要有明显的联系,也就是说,对于动产的留置权力和债务产生主要源于相同的
法律关系,比如,如果是制作承揽协议里面的指示人如果没有按时支付酬劳费给制作人的话,那么制作人就有权利去留住指示人送来的物品啦!最后一个小小的要求就是,这个债权一定是已经到期啦。《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