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乃是指由法院依法判处犯罪人员向国家支付特
定金额的一种
刑罚手段。
此制度属于财产刑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罚金作为一种附加刑被固定下来。
不论是刑法分则已经明确规定了罚金刑额范畴的条款,抑或是未曾明确规定罚金刑额度的条文,在判决是否应施加罚金刑的过程中,都须依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形来确定罚金的数额。
普遍来说,倘若情节较为恶劣者,其所需要承担的罚金数额自然应该相应提高;
而对于情节相对宽松者,其所承受的罚金数额则应适当降低,旨在确保罪行与刑罚相对称,防止犯罪分子因经济利益而从中获取不当之处。
同时,也需考虑犯罪分子本身的经济负担能力。
若罚金数额过高,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承受能力,那么他们可能无法按时足额地履行义务。
如此一来,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教育和改造罪犯的效果,而且由于罚金刑无法实现真正的执行,还可能影响到法律如果罚金数额过低,将难以起到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制裁作用,也无法产生有效的惩戒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