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盗窃未遂为
犯罪未遂的一种较为常见的形式。
2.当行为人已着手实施犯罪,然而却由于其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实现犯罪目的,该情况被称为犯罪未遂。在此背景下,对于处于犯罪未遂状态的罪犯,可以参照类似的既遂罪犯,从轻或减轻惩罚。也就是说,盗窃者可能已经开始实施盗窃活动,却因为各种原因最终未能完成盗窃过程,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盗窃未遂。针对公私财产的盗窃行为,如果涉及到金额较大的情况,或者涉及到偷盗事件多次发生,以及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或者扒窃等情况,均可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依法处以
罚金;如果涉案数额极其庞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判处更长
刑罚,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依法给予罚金或
没收财产的处罚。对于那些盗窃未遂,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已经明确将巨大的财物作为盗窃对象;(二)已经将珍贵的文物视为盗窃目标;(三)其它伴有严重后果的情形。如果某个盗窃案件出现了既遂与未遂两种情况,且分别达到了不同的量刑幅度,则应按照处罚最为严厉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达到了相同的量刑幅度,我们将按照
盗窃罪既遂的情况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