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
起诉有哪些处理方法呢?就好像你买了个东西,但是不想要,你得怎么处理它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立即放人,马上把扣押的东西还给人家,然后再交给相关的部门去处理。
具体怎么做还得看实际情况,不过,不起诉的决定书必须要公开宣读,还要给那些法律程序上规定的人或机构都发一份。
如果这个被不起诉的人还需要接受
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他的钱有问题,就要交由相关的部门去处理。
这些部门会告诉检察院他们已经处理好了,检察院也会知道处理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
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依照
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
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