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满之际,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乃是常规的法律进程安排。
鉴于检察院已获取到怀疑犯人确实参与
犯罪活动的真实
证据,为了对其进行正式的
诉讼指控,故此需移交法院展开相关审判及
量刑工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自取保候审之日起,便有极大可能性被法院认定为
缓期徒刑。
因此,在这段期间内,嫌疑人务必展现出积极的态度和良好的行为表现以争取更好的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