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所具备之特性属于
承揽合同范畴之内。
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在约定的施工项目完成过程中,发包方甲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建设单位——与
承包方乙方——即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施工人员,为了明确彼此之间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以及义务而制定的一份法律文件。
根据这份
施工合同的规范,作为承包方,其主要职责便是需要高质量地完成由发包方交办的各类施工任务;
同时,作为发包方,他需要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为承包方创造/提供
符合条件的必要设施及资金,以确保工程能够如期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的。《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
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