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有了被害方的谅解书的条件下,被告人的
基准刑度可在法定幅度内减少40%及以下。
尽管拥有受害者谅解书可视作双方已经达成
庭外和解,然而鉴于
刑事案件的性质,作为国家
司法机关的
公诉部门依旧需要依法追究
犯罪人的法律责任。
虽然此类行为可能对受害者造成不容忽视的损害,但是此种行径同样也构成了对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国家法律权威的挑衅,因此,相应的
处罚是必不可少的,而
减刑力度仅仅能够在一个有限的区间之内实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的,可以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