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规定
最低消费标准的举动严重损害了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可以被认定为非法行径。
首先,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所述,消费者享有独立自主地选择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益,而且在进行交易时应当遵守自发、平等、公正、诚信以及信息透明的基本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店铺单方面制定最低消费标准实质上就是对消费者强制性引导和强迫其进行消费的表现,毫无疑问地导致了双方之间的不平等关系,从而成为侵犯消费者服务自由选择权并导致
强买强卖现象的源头之一。
其次,店铺通过自行设定最低消费额度,采用格式合同、店内公告等方式制定了对于消费者而言具有明显不公、不尽合理的规定,这种行为与其制定的根本原则背道而驰,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因此,这些措施是非法且无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