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法律
法规,对于实施
盗窃犯罪行为的青少年,年龄在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者,若涉及习惯性盗窃或者情节严重的盗窃案件,即盗窃金额巨大者,将按照上述标准进行刑事追责,同时需要依法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因此,我国依然坚持采取教育、感化和拯救等方式对待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强调以教育为主要手段、惩罚为次要辅助措施,这种理念下通常会对他们予以减轻甚至免除
刑罚。
"减轻"指的是在法定最低刑期以下量刑,而"从轻"则是在法定刑期范围内适量轻判。
其次,关于
未成年人犯罪所涉及的物质补偿问题,根据相关法条,未成年人造成的财务损失,其相应的附加民事赔偿责任由其法定
代理人承担;
然而,若未成年人拥有自己的私产,应该由他/她自身负责归还赔偿,而若赔偿尚且不够,则
监护人需对此进行补充。
刑法中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犯罪,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同样地,对于年满14周岁但未满16周岁的犯人而言,倘若触犯了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质这九种严重
罪名,也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最后,针对年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者,法律给予了适当的宽待,提出了从轻甚至减轻处罚的原则。
若由于未到法律规定的16周岁,而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话,则依法要求犯罪人的父母或监护人负责监管他们,并在必要的时候,其也可能被政府收容教养来协助教育。《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