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法院的判决,被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的罪犯,将需要履行原判决中的全部三年服刑期。
然而,如果罪犯符合
减刑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其刑期也可以相应地进行缩短处理。
这就意味着,对于任何犯罪行为,在法律适用方面都是一视同仁、公正无私的原则。
我们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人试图凌驾于法律之上,拥有超越法律的特殊权利。
至于
刑罚的严厉程度,应当与案件被告人所犯下的罪行及其应承担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相匹配和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
管制、
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
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